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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癫痫药物使用的7个原则

2018-07-23 13:46:50 来源:长治癫痫医院 咨询医生

公道运用抗癫痫药物是医治癫痫的主要手段,抗癫痫药物的使用需遵守以下原则。

(1)早期医治:癫痫诊断明确后应尽早给予抗癫痫药物,但对首次发作,如症状不重、平素健康、智力正常、查体及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者,可暂不用药物,但需密切视察。

(2)选药正确:抗癫痫药物的选择主要根据发作类型,也要考虑到药物的毒副作用、患儿的依从性等。

(3)单药医治与联合用药:为了避免多药联合应用时的相互作用或增加毒性,尽可能采取单药治疗,且大部分患儿仅用一种药物便可控制发作。但是临床上遇到难治性癫痫患儿,特别是具有多种发作类型者有时也需要联合用药,此时必须了解其作用机制和相互作用,以达增加疗效减少副作用之目的。

(4)用药个体化:因药物代谢有个体差异,用药剂量和血药浓度之间的关系不完全一致,而且每一个患儿对药物的敏感性也不同,因此用药应先从小剂量开始,逐渐增加,直到达到有效血浓度或临床佳效为止。

(5)服药要规律、疗程要长:逐日给药次数应视药物的半衰期而定,要保证患儿规律服药,在服药5个半衰期后才能达稳态血药浓度。一般在控制发作后还要继续服药2~4年。

(6)停药进程要慢:患儿停药前要有缓慢减量的进程,一般要3~6个月,甚至1年,如突然停药易引发癫痫延续状态。

(7)定期复查,注意视察疗效和药物毒副作用。在治疗进程中,特别是用药早期,应定期查血常规、尿常规、肝肾功能等。有条件时应做血药浓度监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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